税务
我的经营活动是否适用小企业身份: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本页说明小企业身份的适用条件:仅限个体经营者、禁止的活动类型及其清单、按实际内容定性、事先裁定,以及从事被禁止活动时身份被撤销的后果和税率。
该怎么办
- 谁有权:仅限个体经营者自然人(个体经营者),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格鲁吉亚税法典》第88条);个体经营者向税务机关申请,由其颁发小企业证书(《格鲁吉亚税法典》第89条)。受雇不能转入特殊制度:仅对来源于格鲁吉亚的收入征税,不含工资(《格鲁吉亚税法典》第90条)。
- 按活动类型的禁止:政府有权禁止某些活动类型,从事这些活动不授予该身份(《格鲁吉亚税法典》第88条);其清单见政府关于特殊税制的决定的第4号附件(关于特殊税制的政府决定(修订)第1条);其中包括需要许可证或许可的活动(首都的出租车除外)(关于特殊税制的政府决定(修订)第1条)。其他项目应对照现行版本核对;应按服务的内容(合同、发票)而不是名称来定性。
- 特殊制度之外的收入:政府还确定不适用特殊制度的收入(不计入总收入)(《格鲁吉亚税法典》第88条);其中包括向企业、组织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的建筑服务(关于特殊税制的政府决定(修订)第1条)——适用一般规则。
- 事先消除疑问:收入服务局对某项交易的事先裁定——最迟自申请之日起90天内作出(《格鲁吉亚税法典》第47条);按其行事的,不得违反该裁定补征税款(《格鲁吉亚税法典》第47条)。
- 出错的代价:从事被禁止的活动,身份自当年年初起被撤销(《格鲁吉亚税法典》第89条)——按一般制度重新计算。制度:税率1%;全年超过500 000拉里的部分——3%(《格鲁吉亚税法典》第90条);申报和缴税——每月,次月15日前(《格鲁吉亚税法典》第93条)。
- 向谁申请:收入服务局(rs.ge)——身份、证书、事先裁定。
- 证据:载有服务说明的合同和发票、许可证/许可的有无、个体经营者登记摘录。
- 误区:依赖博客上的清单——清单由政府变更;在合同中把开发或设计称为「咨询」(反之亦然);期待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身份,或对工资适用1%;把向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当作小企业收入。
务必核对
- 该身份仅限个体经营者,须向收入服务局申请(证书)
- 被禁止的类型由政府确定(特殊税制决定的附件);需许可的活动被禁止
- 按活动的实际内容定性;有疑问时——收入服务局的事先裁定(对税务机关有约束力)
- 从事被禁止的活动——身份自当年年初起被撤销
- 税率1%(超过门槛的部分3%)及每月15日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