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因严重违纪或再次违纪被解雇: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本页说明因严重违反义务或再次违纪被解雇时的依据审查、30天起诉期限、举证责任以及可主张的请求。解雇合法性应由法院而非劳动监察局裁决。

该怎么办

  1. 定性:“з”项依据——严重违反合同和/或内部劳动规则规定的义务;法律没有列出“严重”违纪行为的清单(《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7条);或“т”项依据(再次违纪)——仅当最近1年内已经适用过纪律责任措施时才可适用(《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7条)。若未指明具体项目——应要求提供理由说明。
  2. 期限:要求书面说明理由——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雇主答复——7个日历日内(《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起诉——自收到理由说明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7天内未获答复——在30个日历日内起诉,举证责任由雇主承担(《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未提出要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起诉(《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
  3. 构成要件:违纪行为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过错;对于“т”项——此前措施的日期和文件。内部劳动规则:违反内部规则只有在规则属于合同组成部分时才构成依据(《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7条);内部规则应在订立合同前让劳动者知悉,规则变更应在14个日历日内告知(《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14条)。
  4. 程序:提前30天预告和支付补偿仅在“а”“в”“и”“о”项依据下为必需——“з”/“т”项不需要(《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缺少这些不能作为抗辩理由;抗辩理由是:未能证明、处分不相称、已超过一年期限。特别说明:禁止解雇孕妇的规定不适用于依“з”/“т”项解雇(《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7条)。
  5. 举证:各方应对其请求和抗辩所依据的事实举证——违纪行为由雇主证明(《格鲁吉亚民事诉讼法典》第102条)。
  6. 请求:恢复原职或同等职位的工作,或者给予补偿(《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另加被迫缺勤期间的工资,直至判决执行(《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48条);以及结算款和未休年假。机关:劳动监察局的罚款不涉及第47–50条——解雇是否合法由法院决定(《格鲁吉亚劳动法典》第77条)。
  7. 向何处申诉:区(市)法院民事审判庭。
  8. 证据:解雇令/通知、理由说明或已要求说明的证明;劳动合同(是否包含内部规则)、有劳动者签字确认已知悉的内部规则;此前处分的文件和日期;记录、说明书、考勤表;病假条、往来通信、证人。
  9. 陷阱:仅因缺少预告和补偿就认为纪律性解雇违法;等待劳动监察局而错过30天期限;超过1年的警告处分,或内部规则未规定的处分;按《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的模式去找封闭的“严重”违纪清单——严重程度由法院评估。

务必核对

  • 依据:严重违纪,或最近1年内已受过处分的再次违纪;内部劳动规则——仅当其属于合同组成部分时
  • 30天期限:要求说明理由 → 7天 → 起诉;未提出要求——自收到通知起30天
  • 纪律性解雇不需要预告和补偿;关键在于雇主能否证明违纪行为
  • 可主张什么:恢复工作/补偿以及被迫缺勤期间工资;争议提交法院,而非劳动监察局

现行规范(条文为格鲁吉亚语)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შრომის კოდექს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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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概述,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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