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与罚款

建设许可/违章建筑: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说明申请建设许可的程序和期限、被拒绝后的两种救济途径、邻居违章施工时的应对办法,以及自己未经许可的建筑如何合法化。

该怎么办

  1. 制度:II–IV类建筑需要许可(I类——通常只需通知)(《格鲁吉亚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94条);分两个阶段——先确定地块使用条件,然后取得许可;每个阶段都是单独的程序(《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01条)。
  2. 期限:关于颁发或拒绝的决定——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07条);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许可已颁发(《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07条)。应检查拒绝的理由和城市规划参数;专家鉴定结论为否定的,机关必须拒绝(《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07条)。
  3. 拒绝:对拒绝可向上级机关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许可证和许可法》第28条);申诉——自正式获知拒绝之日起1个月(《总行政法典》第180条);因正当理由逾期的,期限可以恢复(《总行政法典》第180条);起诉——自收到拒绝之日起1个月(《行政诉讼法典》第23条);申诉之后——自申诉决定作出之日或作出决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行政诉讼法典》第22条)。
  4. 邻居施工:合法利益直接受施工影响的人,应被吸收参加许可程序(《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10条);建筑监督机关对施工进行检查,包括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诉进行检查(《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18条);监督机关有权责令停工并决定拆除(《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27条);未经许可施工的罚款——6 000 / 4 000 / 1 000拉里(自治市/市/镇、村)(《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30条)。同时,邻居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妨碍。
  5. 自己未经许可的建筑:符合法律的建筑可通过取得许可予以合法化(罚款收据、鉴定、测量)(《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12条);对监督机关的决定可自获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申诉;这不会阻止拆除和停工(《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28条)。
  6. 向谁申请:市政执行机关(建筑局)——颁发许可;上级机关或区(市)法院——拒绝;市政建筑监督机关——违章施工。
  7. 证据:附材料的申请书、拒绝文书及其收到日期、鉴定意见、公共登记处的摘录、施工的照片/视频。
  8. 陷阱:期限届满后,应核实许可是否已被视为颁发,而不是等待答复;每个阶段的拒绝都要单独申诉。

务必核对

  • 由哪个机关、依哪部法典办理,颁发期限以及沉默的后果
  • 对拒绝的两种申诉途径(上级机关或法院)及1个月的期限
  • 邻居违章施工时的途径以及自己建筑的合法化

现行规范(条文为格鲁吉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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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概述,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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