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与罚款

对邻近房屋的建设许可提出异议: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本页说明邻居如何对邻近工地的建设许可提出异议:申诉或起诉不会自动中止许可,需要另行申请中止;还包括申请和起诉的一个月期限、获取许可副本的方法、证明直接损害,以及向何处提出和无效的理由。

该怎么办

  1. 最重要的:许可不因提出申诉或起诉而中止(《格鲁吉亚空间规划、建筑和施工活动法典》第116条);机关或法院可根据申请中止许可——存在对合法性的合理怀疑或重大损害时(《建筑活动法典》第116条);向法院的申请可以在起诉之前提出,在3日内作出裁定(《格鲁吉亚行政诉讼法典》第29条)。不能拖延:开发商的合法信赖不能保住严重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格鲁吉亚一般行政法典》第60¹条)。
  2. 文件:许可的副本——通过公共信息申请获取,答复不迟于10日(《一般行政法典》第40条);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申请和文件(《建筑活动法典》第110条)。记录取得副本的日期——期限从该日起算。
  3. 提出异议的权利:原告必须证明其权利或利益受到直接且切身(个人)的损害(《行政诉讼法典》第22条)——日照、退线、高度、绿化,而不是泛泛的“公共利益”。程序:建设直接影响其利益的邻居必须被引入程序(《建筑活动法典》第110条);信息牌——在程序开始前3个日历日设置(《建筑活动法典》第110条)。
  4. 向哪里提出及期限:申诉由作出行为的机关(其内部的上级人员)审理,对负责人的行为,由上级机关审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一般行政法典》第178条);申诉——自公布或正式知悉之日起1个月内(《一般行政法典》第180条);因正当理由逾期的申诉期限可以恢复(《一般行政法典》第180条);起诉——自知悉该行为或申诉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行政诉讼法典》第22条)。
  5. 理由:行为违反法律或严重违反程序的,无效(《一般行政法典》第60¹条)——超出城市规划指标、未将邻居引入程序、鉴定有缺陷。
  6. 向谁申请:市政府(建筑局)——申诉;区(市)法院——起诉和中止申请。
  7. 证据:载明取得日期的许可及项目副本、信息牌和施工的照片、日照/退线的计算、专家意见、公共登记局出具的公寓登记摘录。
  8. 陷阱:指望申诉或起诉本身就能使施工停止;在没有每位原告个人损害的情况下“以居民的名义”起诉;与无许可的违法建设(那属于建筑监督)以及自己申请许可被拒相混淆。

务必核对

  • 申诉/起诉不会中止许可——需要申请中止(可在起诉之前提出)
  • 申诉和起诉的一个月期限以及起算时点(知悉该行为)
  • 如何取得许可副本(公共信息,10日)以及如何证明直接损害以取得利害关系人身份
  • 向哪里提出(作出行为的机关/上级机关或法院)以及无效的理由

现行规范(条文为格鲁吉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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