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病假:谁来付钱、如何办理: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说明格鲁吉亚法律下病假津贴由雇主支付、发放期限和计算基数、病假证明的开具规则、不予发放的情形,以及长期患病时的解雇风险和1年诉讼期限。
该怎么办
- 谁来付钱:连续患病至40天或6个月内累计60天,使劳动关系中止(不是解雇)(《劳动法典》第46条);在此期间不付工资,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劳动法典》第46条)。对疾病另有规定:每一名劳动者都享有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疾病津贴令》第2条);由雇主(而非国家)核定、计算和发放(《疾病津贴令》第2条)。请求应向雇主提出,而不是向国家。
- 期限:病假证明在结束后3个月以后提交的,不予支付(《疾病津贴令》第7条);发放津贴或书面拒绝——在提交病假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疾病津贴令》第7条);起诉——自得知违法行为之日起1年内(《劳动法典》第74条)。
- 多少钱:自病假证明的第一天起(《疾病津贴令》第4条);基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平均日工资×缺勤的工作日)(《疾病津贴令》第6条);如果工资不固定/计件——则为最近3个月的平均工资(《疾病津贴令》第6条)。仅在以下情形拒绝合法:违反医嘱、因醉酒患病或受伤、在实施犯罪时受伤或故意自伤(《疾病津贴令》第5条)。
- 文件:病假证明由任何诊所(门诊/住院部)在当面检查后开具(《病假证明令》第4条);对没有医生检查的天数不得补开(除狭窄的例外外)(《病假证明令》第5条)。护理15岁以上患病的家庭成员——3天,最多7天;护理7岁以下儿童——急性病的整个期间(《病假证明令》第7条)。
- 长期患病:连续患病超过40天或6个月内累计60天且已休完年假的——是解雇的依据,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劳动法典》第47条);但须提前30天通知并补偿1个月工资起(或3天通知并补偿2个月工资)(《劳动法典》第48条)。否则——按解雇提出异议。
- 维权:附病假证明副本的书面要求→劳动监察局→法院。
- 向谁申请:雇主;诊所(病假证明);劳动监察局;法院——民事审判庭。
- 证据:病假证明及其送达的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拒绝通知或往来函件。
- 陷阱:“在格鲁吉亚病假不付钱”或“由国家支付”——依该令津贴由雇主支付;拖延提交病假证明;要求补开病假证明;与产假混淆(产假由国家支付——另案)。
务必核对
- 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由雇主支付,自第一天起,依合同工资计算
- 期限:病假证明最迟在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发放或书面拒绝——10个工作日
- 谁以及如何开具病假证明,不得补开
- 何时不予发放津贴,以及何时长期患病使雇主有权解雇(须通知并补偿)
- 向谁申请以及1年的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