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
因欠费被断电、断气或断水: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因欠费被断电、断气或断水时,如何判断断供是否合法、能否为他人或已过时效的旧债断供,以及如何恢复供应。本页说明程序、特殊保护以及向公司、GNERC和法院求助的顺序。
该怎么办
- 断供的合法性:未经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不得断供;程序违法的——应立即恢复(《GNERC电网规则》第34条);缴费单上的付款期限——不少于15个日历日(《GNERC燃气规则》第10条);燃气:自断供通知之日起不早于5天断供,否则推迟(《GNERC燃气规则》第10条);水:自通知之日起不早于5天(《GNERC水务规则》第9条);不得在晚间、周末/节假日及其前一天断供(《GNERC燃气规则》第10条)。
- 前住户/前所有权人的欠款:未经其书面同意,不得将一名用户的欠款转嫁给另一名用户(《GNERC燃气规则》第10条)。
- 旧债:对依据《民法典》已过诉讼时效(且未被承认)的欠款,不得断供,也不得以断供迫使其承认(《GNERC电网规则》第34条);定期给付的诉讼时效——三年(《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29条)。不要“为了让供应恢复而部分还款”——承认债务(包括部分还款)会中断诉讼时效(《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37条)。
- 对金额有争议:争议在委员会/法院审理期间——未经其决定,不得因有争议的金额而断供(《GNERC燃气规则》第13条)。患者、生命维持设备:对健康/生命构成威胁的——给予附加期限,不少于一个月(《GNERC电网规则》第35条)——应书面通知运营商。
- 恢复:付款后或达成付款协议后恢复(《GNERC电网规则》第14条);分期付款——依协议、以合同形式约定(《GNERC电网规则》第14条);恢复期限自付款/缴费单/分期付款计划被记录之时起计算(《GNERC服务质量规则》第19条);恢复供电的费用——2拉里(含增值税)(《GNERC电网规则》第15条)。如果是非法断供——非法断供的,应重新核算并免费恢复(《GNERC电网规则》第15条)。
- 向谁求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 GNERC的投诉部门处理争议,进行调解或提交委员会审议(《GNERC条例》第19条)→ 法院。
- 向谁求助:公司(书面申请)→ GNERC → 法院。
- 证据:缴费单和付款凭证、通知(或没有通知的事实)、断供的日期/时间、登记簿摘录/租赁合同、医疗证明。
- 陷阱:为了让供应恢复而部分偿还旧债——这属于承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未经核查就替前住户偿还他人的欠款——只有经书面同意才能转移;认为载有期限的缴费单就等同于断供通知。
务必核对
- 只有在催告/通知并经合理期限之后才能断供;程序违法的——立即免费恢复
- 不得因他人的欠款(无书面同意)和已过诉讼时效的欠款断供;部分偿还旧债即为承认,会中断诉讼时效
- 付款后或达成分期协议后恢复;接通费用
- 弱势住户——给予附加期限;向GNERC投诉,之后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