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知识产权

以我或我的企业名义开设的假账号: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有人以你或你的企业名义开设假账号时,应当立即采取哪些措施。本页说明向平台投诉、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保护、商标、涉及收款时的刑事途径,以及个人数据的要求。

该怎么办

  1. 立即:固定假账号(URL、ID、带日期的截图),以“冒充他人”为由向平台投诉,并附上证件/商标证书,提醒客户。
  2. 个人:未经许可使用姓名的,可以要求停止该行为(《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8条);未经同意发布面部图像的,同样如此(《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8条);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均可获得保护(《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8条);有过错的,赔偿损害,包括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8条);有过错的,还可就精神损害获得赔偿,且与财产损害无关(《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8条)。
  3. 企业:已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禁止他人以其商标提供服务(《商标法》第6条);可以要求从网上删除带有该商标的材料(《商标法》第45条);法院还可责令其服务被用于商业规模侵权的中介方承担义务(《商标法》第45条)。未注册的品牌不是商标:可借助姓名、标识的版权、刑事途径。
  4. 如果在收钱——这是刑事案件:诈骗——以欺骗手段占有他人财产或财产权利(《格鲁吉亚刑法典》第180条);没有涉及钱款的,通过社交网络非法使用个人数据并造成重大损害,构成犯罪(《格鲁吉亚刑法典》第157条)。向警方/检察机关报案:报案人有权取得报案的书面确认(《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典》第101条);附上付款账户信息。
  5. 个人数据:要求停止处理并删除数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个人数据保护法》第16条);被拒绝的,由国家审计署审理投诉——在10天内作出措施决定,最长至2个月(《个人数据保护法》第50条)。假账号的所有者由侦查机关或法院查明。
  6. 向何处申请:平台 → 警方或检察机关 → 区(市)法院;个人数据——国家审计署(სახელმწიფო აუდიტის სამსახური)。
  7. 证据:假账号的URL和ID、截图、受骗者的消息和付款凭证、商标证书。
  8. 陷阱:不向平台投诉也不提醒客户,只等法院;未注册的名称不是商标;个人数据的投诉现在由国家审计署审理,而不是原来的个人数据保护局。

务必核对

  • 立即采取的步骤——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提醒客户
  • 姓名权和肖像权——停止侵害、删除、精神损害赔偿(不论有无过错)
  • 对企业而言——已注册商标和从网上删除材料
  • 如果在收钱——向警方/检察机关报告诈骗

现行规范(条文为格鲁吉亚语)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ამოქალაქ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

სასაქონლო ნიშნების შესახებ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ისხლის სამართლის კოდექსი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ისხლის სამართლის საპროცეს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

LAW OF GEORGIA ON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本文仅为概述,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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