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与国籍

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如何核实: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本页说明如何核实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是否合法:登记与资质证书、禁止向劳动者收费、必备的书面合同,以及欺诈和人口贩运的迹象与投诉渠道。

该怎么办

  1. 合法性:中介仅在经济活动登记册中登记其活动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劳务移民法》第7条);证书由被占领土流离失所者、劳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不得转让给其他公司(《劳务移民法》第3条)。没有证书——不要签字,也不要付款:未经登记或未取得证书而经营的,对中介机构处3 000拉里罚款,再次违法的处罚更重(《劳务移民法》第15条)。
  2. 费用:依据就业促进合同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报酬)均被禁止(《劳务移民法》第11条)。依据促进合同要求预付“职位费”“签证支持费”“办理费”——是最主要的危险信号。
  3. 合同:就业促进合同须为书面形式,并使用格鲁吉亚语(《劳务移民法》第11条);合同中必须载明中介机构的义务——确保与外国雇主订立劳动合同,并提供有关工作的客观信息(《劳务移民法》第11条);在格鲁吉亚与外国雇主订立的劳动合同,只能是定期、书面的,并使用格鲁吉亚语和工作所在国语言(《劳务移民法》第12条)。出发前须核对职位、工资、工作地址、期限、住宿。
  4. 中介机构的义务:中介机构必须核实外国雇主的信息,并在出发前告知入境、停留规则以及领事馆的联系方式(《劳务移民法》第9条);中介机构将合同和文件保存5年——发生争议时可以调取(《劳务移民法》第9条)。
  5. 向何处投诉:对违反劳务移民法律行为的监督和处罚——由劳动监察局负责(《劳务移民法》第14条)。被扣押护照、被迫偿还“路费”债务、被安排其他工作——以欺骗手段或利用弱势地位招募、雇用或运送人员以进行剥削,属于人口贩运(刑事犯罪)(《格鲁吉亚刑法典》第143¹条):向警察和检察机关报案。
  6. 求助机构:被占领土流离失所者、劳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资质证书)、劳动监察局、警察和检察机关、格鲁吉亚驻工作所在国领事馆。
  7. 证据:中介机构的证书、就业促进合同、劳动合同草案、往来记录、付款收据。
  8. 陷阱:以现金或个人银行卡向中介机构支付“就业费”;没有签订以可理解语言书写的劳动合同,仅凭口头承诺就出发;把护照交给中介机构或雇主;持旅游签证“事后办理手续”前往。

务必核对

  • 核实中介机构的登记和资质证书
  • 禁止向劳动者收费
  • 必备的书面合同及其内容
  • 欺诈和人口贩运的迹象,向何处投诉

现行规范(条文为格鲁吉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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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概述,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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