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与住房

开发商交付的新公寓存在瑕疵: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该怎么办

新购公寓存在瑕疵时买受人的权利:为什么适用民法典而非消费者保护法,什么算瑕疵,如何依次要求修复、减价或解除合同,时效如何计算,以及验收时和取证时应注意什么。

该怎么办

  1. 先排除消费者适用制度:公寓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商品”(商品是动产);买受人的权利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修期和规则不适用于公寓。要定性合同(将来公寓的买卖或承揽)和期限:不动产合同请求权的时效——6年(《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29条);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约之时起算(《格鲁吉亚民法典》第130条)。承揽的情形:如果合同是承揽(ნარდობა),工作瑕疵——1年,涉及建筑物的——自验收之日起5年(《格鲁吉亚民法典》第655条)。
  2. 是否存在瑕疵:符合约定质量(框架的规格说明)的,即无瑕疵,否则——适合通常使用(《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88条);交付另一物或数量较少的(不同的窗户、面积较小),等同于瑕疵(《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88条)。需核查: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瑕疵的,无权利(《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4条);给予了保修期的——在该期间内发现的瑕疵,推定使买受人享有权利(《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6条);合同中免除责任的条款,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瑕疵,则无效(《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7条)。
  3. 验收:所有缺陷都要写入验收交接单或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在承揽中,明知瑕疵而接受工作且未提出主张的——丧失对该瑕疵的权利(《格鲁吉亚民法典》第652条)。
  4. 按顺序提出要求:附清单和期限的书面索赔——出卖人有义务在为此所需的期限内消除瑕疵(《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0条);消除瑕疵的全部费用(工程、材料)——由出卖人承担(《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0条)。进一步:在该期限内未消除的——按消除所需的金额减价(《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2条);或因瑕疵解除合同并赔偿费用(《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1条)(解除合同——在买受人给予的附加期限无效届满之后(《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05条));另外,瑕疵造成的损失——按一般规则(《格鲁吉亚民法典》第494条)。
  5. 举证:独立的建筑鉴定、注明日期的照片/视频、往来函件;然后向民事法院起诉。
  6. 办理机构:开发商(索赔);专家;民事法院;楼内共有部分——与业主协会共同处理。
  7. 证据:合同和规格说明、载有意见的验收交接单、注明日期的照片/视频、建筑鉴定、索赔函、预算。
  8. 常见陷阱:明知有缺陷还签署“无异议”的验收单;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修而不是民法典;在固定缺陷和提出索赔之前自行维修;按买卖计算期限而错过承揽的短期限。

务必核对

  • 公寓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商品”——其保修期不适用,权利依据民法典
  • 什么算瑕疵(合同约定的质量、另一物、面积较小)
  • 要求的顺序——由开发商出资修复,然后减价或解除,加上损失赔偿
  • 期限(不动产6年,承揽自验收起)以及自何时起算
  • 验收交接单——固定缺陷,不要签署“无异议”
  • 证据(鉴定)和向哪里求助

现行规范(条文为格鲁吉亚语)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ს სამოქალაქო კოდექსი

Law of Georgia On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

本文仅为概述,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和金额依据法律现行文本——请对照每一条的原文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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